“健康人生,绿色无毒”
(资料图片)
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当天
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
集中公开宣判2起涉毒品犯罪案件
董雪皓 摄
集中宣判
彰显了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
从严惩处毒品犯罪
震慑潜在毒品犯罪分子的决心
“上头”烟油暗含“商机”
以此贩毒罪责难逃
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,新型毒品经过“乔装打扮”,往往更具隐蔽性和诱惑性。浦东法院就曾审理过这样一类新型毒品案件,贩毒人员为逃避打击费尽心机,将大麻油原液添加到电子烟油中,而正是这些看似与普通烟油无异的“产品”,吸食后却能让人“上头”。
缪某原是上海一家拳馆的老板,一直有吸电子烟的习惯,时间久了,他渐渐从中发现了新的“商机”。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间,他先后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原液进行分装,或者与其他电子烟油勾兑,并以5ml至25ml不等的规格、65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贩卖30余次,违法所得共计5.6万余元。到案后,缪某如实供认犯罪事实,公安民警在其拳馆内搜查出2瓶约39.08g黄色油状液体,经鉴定均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成分。
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,缪某明知是毒品物质而多次贩卖牟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考虑到其具有坦白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,且在家属帮助下退缴违法所得,最终,浦东法院判处缪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。
私种罂粟给鸡“治病”
盲目撒种二人获刑
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,是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的植物,但却仍有人因迷信其能“治病”铤而走险。在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中,被告人郁某、唐某某原以饲养鸡、鸭等家禽为生,听闻罂粟果能给家禽治病,于是2021年10月,郁某便指使唐某某在其经营的农场内种植罂粟,用于喂养饲养的家禽。
“就像撒菜籽一样将种子随手一撒,之后就任其自然生长。”到案后,两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但正是这“随手一撒”,约7、8平方米的地面上竟长出了4484株罂粟植株。2022年5月28日,公安民警将上述涉案植株全数查获。
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郁某、唐某某明知罂粟为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其中,郁某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唐某某起帮助作用,系从犯。综合考虑二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及认罪认罚情况等,最终,浦东法院判处郁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;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作者 | 陈颖婷 王英鸽
来源:上海法治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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